1. 议事决策制度
要明确内容,凡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、事关企业和党员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、党员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,必须集体研究决定。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企业党支部,要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。要规范程序,议事决策一般应按照听取意见、个别酝酿、支部提议、党员大会审议或决议等程序进行。要督促落实,建立健全支部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,推动工作部署落到实处。
2. 联系服务群众制度
建立健全党支部走访慰问、征集职工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、承诺践诺、志愿服务、与职工群众谈心等制度,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群众,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责编:马菀倬
来源: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